1021豪雨成災,宜蘭蘇澳有很多車輛成了泡水車。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愛車是水災泡水受損車輛,可以辦理(使用牌照稅)現金退稅。

稅務局指出,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或無法再使用,應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若能於天災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修車廠之修復證明文件,可證明確因淹水受損停駛者,可按停駛日數退還使用牌照稅。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體恤受災納稅義務人心情,對泡水車溢繳使用牌照稅案件,即日起到週五,派員到受災最嚴重的蘇澳鎮公所受理民眾使用牌照稅現金退稅申請,凡車主本人持身分證、印章及修車廠之修復證明文件,即可現場退現金。其他鄉鎮民眾如有相同情形時,車主本人可攜帶證明文件至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或羅東分局辦理現金退稅。

(攝影:黃麗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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