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記者師瑞德/綜合報導】
根據昨日提請大陸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大陸乘用車車船稅的計稅依據,將由現行統一計稅,調整為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分檔計徵。
大陸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昨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車船稅法草案。謝旭人指出,現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載客人數少於9人的小型客車的稅額幅度為360元(人民幣,下同)至660元,豪華車和普通車都是相同的標準,未能充分體現車船稅的財產稅性質和應有的調節功能。因此,未來草案,車船稅將分7個梯度,按照排量進行徵稅。
目前占大陸汽車總量72%左右的乘用車(載客少於9人的汽車)車船稅的稅負,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分,將分別作了降低、不變和提高的結構性調整。其中,排氣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車,稅額幅度降低或保持不變;排氣量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車,稅額幅度適當調高;排氣量為2.5升以上的較大和大排量車,稅額幅度有較大提高。
- Oct 26 Tue 201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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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車船稅 擬按排氣量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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