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公司股價異常波動,常造成投資人不慎在高點套牢,成為最後一隻老鼠,櫃買中心為了提醒投資人注意價格波動劇烈有價證券的交易風險,維護股市正常交易秩序,22日宣佈已修訂相關規定,增強對價格波動劇烈上櫃股的警示效果,新制將預收全部款券,以縮減資金動能的方式,提醒投資人注意。
櫃買中心指出,目前已修訂「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對價格波動劇烈的有價證券增訂強化處置措施,以發揮股市監視制度應有功能,強化警示之效果。新制處置措施俟主管機關核定後即可實施。
櫃買中心現行處置措施為,第一次達處置標準時,連續5個營業日對單筆委託達100張或多筆累積達300張之投資人預收6成以上款券;延長撮合時間為5分鐘。新制處置措施則修訂為連續5個營業日對單筆委託達50張或多筆累積達100張之投資人預收全部款券;延長撮合時間為5分鐘。
另外,現行處置措施中,30日內再次達處置標準時,連續5個營業日對單筆委託達50張或多筆累積達150張之投資人預收全部款券;延長撮合時間為10分鐘。新制處置措施則修訂為連續10個營業日對單筆委託達10張或多筆累積達30張之投資人預收全部款券;延長撮合時間為20分鐘;調整融資融券成數1成。
櫃買中心解釋,新制處置措施主要是把委託張數標準降低,原本是單筆100張、多筆累積300張才實施預收款券,但新制把單筆委託張數調降至50張、多筆累積達100張,就要預收全部款券;主要是因為,透過委託張數的嚴格管控,讓投資人會更加的謹慎,去詢問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限制的原因,不會盲目的去追高。
櫃買中心強調,對於價格波動劇烈的有價證券,除可以採取處置措施外,必要時還可以依市場狀況彈性調整處置措施,包括調整撮合作業時間、處置期間、限制證券商之受託買賣額度、增繳給付結算基金,或停止該有價證券之信用交易及其他適當之處置措施等。
櫃買中心指出,若有影響市場秩序或損害公益之虞時,可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停止該有價證券一定期間之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對有價證券採取處置措施的目的在於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處置措施新制將趨向於警示效果強化,另外,為維護市場資訊公開的充分揭露,強化資訊公開的正確性及時效性,保障投資人權益,櫃買中心同時籲請投資人買賣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或採取處置的股票前,務必審慎思考,多瞭解公司基本面及重大訊息後再形成買賣決策。
櫃買中心說,為強化資訊公開的正確性及時效性,已修訂相關規章,於該中心函請上櫃公司編製財務預測時,公司應於接獲通知之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中揭露,該中心並對外發布新聞稿。
另外,櫃買中心指出,上櫃公司召開記者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布尚未公開的資訊時,也應將其日期及相關財務業務資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揭露。
- Oct 27 Wed 2010 09:32
防飆股 OTC祭新制縮減資金動能 提醒投資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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